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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8

【抗黴漿菌之次單位疫苗】專利權讓與相關注意事項(111.04.18公告)

技術說明
本發明提供合適作為抗黴漿菌之次單位疫苗的活性成分的蛋白質及以其製得之疫苗。前述蛋白質經實驗證實可引發足夠強度的免疫反應而避免豬隻感染黴漿菌。前述疫苗可含有一種前述之蛋白質作為活性成分,或含有兩種以上前述之蛋白質而形成雞尾酒疫苗的形式。本發明之疫苗不僅較習用疫苗更具安全性,同時具有相當、甚至是更優異的免疫效果。
讓與資料
本次讓與標的包含【抗黴漿菌之次單位疫苗】之專利權如下:
美國專利號:US 9,561,267 B2;
美國分割專利號:US 9,750,792 B2;
美國分割專利號:US 9,730,990 B2;
美國分割專利號:US 9,750,791 B2;
美國分割專利號:US 9,757,441 B2;
美國分割專利號:US 9,775,893 B2;
歐盟(西班牙、德國、法國、荷蘭、丹麥)專利號:EP 2955192;
韓國專利號:KR 10-1758778;
韓國分割專利號:KR 10-1838160;
韓國分割專利號:KR 10-1775434;
韓國分割專利號:KR 10-1773486;
韓國分割專利號:KR 10-1764750;
韓國分割專利號:KR 10-1775435;
俄羅斯專利號:RU 2636459;
俄羅斯分割專利號:RU 2668799;
俄羅斯分割專利號:RU 2695679;
俄羅斯分割專利號:RU 2759427;
烏克蘭專利號:UA 115348;
烏克蘭分割專利號:UA 116431;
墨西哥專利號:MX 355078;
墨西哥分割專利號:MX 370715;
越南專利號:VN 28170;
印尼專利號:IDP 000057621;
印度專利號:IN 350318;
奈及利亞專利號:NG 003534。
申請說明
公告日起3個月內(111年07月18日前,以郵戳為憑)受理郵寄申請。郵寄地址:300110新竹市香山區大湖路51巷1號。信封正面請標註(【抗黴漿菌之次單位疫苗】讓與申請),並確實完成封緘。
★申請者得為具中華民國國籍之自然人及依法設立之法人。有意願申請者,請填具申請書(如附件)向本院郵寄提出申請。
注意事項
一、若有1位/家以上之申請者,採比價方式辦理比價會議,價高者取得讓與簽約權利。
二、開標及比價會議將於公告截止日1個月內辦理,若有2位(含)以上同時為最高價者,本院將辦理第二次比價會議。
三、標價需高於底價始能進行比價或取得讓與簽約權利。
四、本專利為政府機關資助之研發成果,需於經資助機關同意後始完成專利權讓與。
本案窗口
林映辰 研究專員
本院產業發展中心/成果加值組
電話:03-5185067;電子信箱:1102035@mail.atri.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