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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21

「豬瘟E2類病毒顆粒次單位疫苗」 非專屬授權受理申請相關注意事項(108.10.21公告)

技術說明
本技術提供一種以中國倉鼠卵巢細胞生產重組豬瘟病毒E2抗原之方法,具產率高、生產容易及低成本之優勢。另亦提供次單位疫苗之製備方法。將適量重組E2抗原與特定佐劑進行混合後,即可製備成疫苗。SPF豬隻免疫攻毒試驗結果顯示,利用本技術所生產之疫苗具良好之安全性,並可有效誘發豬隻產生抗豬瘟病毒之免疫保護力。
授權方式
一、非專屬授權國內業者。
二、授權期限為20年。
三、授權地區為中華民國臺灣地區(指本國臺、澎、金、馬自由地區)。
申請期限
一、自公告日起2個月內(108年12月20日前)受理申請,郵寄資料者以郵戳為憑。
  逾申請期間始提出申請者, 本院保有受理與否之決定權。
二、擬參與技術移轉遴選之廠商,請檢具: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二)技術開發計畫書(格式如附件)
諮詢窗口
謝明偉 研究員
本院動物科技研究所/動物醫學組
電話:037-585874;電子信箱:wei@mail.atri.org.tw
►授權內容若有疑問,歡迎來電或來信洽詢